國知辦函保字〔2023〕138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的《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根據(jù)《關于加強知識產權鑒定工作的指導意見》,確定將北京國威知識產權鑒定評估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北京國創(chuàng)鼎誠知識產權應用技術研究院、首都知識產權服務業(yè)協(xié)會四家知識產權鑒定機構納入知識產權鑒定機構名錄庫。
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加強對知識產權鑒定工作的政策引導,支持積極貫徹知識產權鑒定相關標準的機構依法有序開展知識產權鑒定,對相關機構建設加強跟蹤指導和動態(tài)管理。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斷加大知識產權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培育培養(yǎng)力度,建立健全知識產權鑒定工作體系。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