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下列條件時,商標會被撤銷:
(1)必須是“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即停止使用行為的狀態(tài)不間斷的持續(xù)3年以上,而不能是停止使用行為狀態(tài)累計3年以上。如果中間有過間斷,即中間曾恢復過使用,均應重新開始計算。
(2)關于3年的計算。一般認為,3年的計算應該是自申請撤銷注冊商標之日起,向前倒推3年。
(3)關于停止使用的理解?!巴V故褂谩敝械摹笆褂谩保瑧斒亲陨虡说囊?guī)范使用。
(4)沒有停止使用的正當理由。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66條的規(guī)定,注冊商標持有人提出使用的證據材料或說明不使用的正當理由,不予撤銷。